“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昨宣判 被告安徽省芜湖市人事局败诉原告获得名义上的胜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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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8:57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芜湖专电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昨天上午在芜湖市新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取消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行政行为证据不足,法院同时不支持张先著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我国首例乙肝歧视案件是在去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的,原告张先著代理人在提请诉讼时称:芜湖市人事局作为公务员招考的人事机关,仅仅根据原告在乙肝两对半检查中一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规定,芜湖市人事局委托解放军第86医院对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进行体检,应属于行政委托关系,被委托人所实施的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因为医院依据乙肝两对半中一五阳的结果而作出张先著“体检不合格”的结论违反了有关规定,芜湖市人事局依据错误的体检结论,认定张先著体检不合格,并作出不准予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这样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缺乏事实证据的。 法院同时认为,鉴于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已结束,且张先著报考的职位已由第二名的考生填补,芜湖市人事局的行政行为已不可撤消,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江淮晨报》供稿)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