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毒鼠强案”开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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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12:51 扬子晚报 | |||||||||||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经依法审查查明,河南省神猫化工有限公司在公司董事长王纪川的直接指使下,对国家明令禁止的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进行买卖和储存,从2002年1月至2003年7月,非法储存毒鼠强323千克,非法买卖毒鼠强、氟乙酰氨共计219.416千克及其它成品鼠药400包、水剂2000瓶。其中查明涉嫌非法买卖共48起,销售范围涉及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河南省神猫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人河南省神猫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纪川非法买卖、储存毒鼠强、氟乙酰氨等禁用剧毒化学品,情节严重,应以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将另期宣判。(程红根) 图为犯罪嫌疑人王纪川在法庭上。朱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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