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5月1日起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赋予公民请求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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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14:48 天府早报 | |||||||||
四川在线消息 政府公共资金使用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政府领导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等信息,将免费向市民公开。在昨(2)日成都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毛志雄宣布:《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毛志雄介绍,成都是继广州后,与上海并列为全国第二个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城市。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建立一个透明、公开的规范化、服务型政
成都市是从去年9月开始制定这一规定的,今年3月4日的第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这一规定。 哪些信息可以公开 《规定》第10条明确规定,20类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概括起来为以下5个方面: 一是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包括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相关政策。 二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包括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三是公共资金的使用: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建设和使用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采购结果,政府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经本级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执行情况。 四是政府机构设置及公务员的选拔任用情况:包括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领导成员的履历、工作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公务员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等。 五是重大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包括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政府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市政府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 市民可申请公开信息 毛志雄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涉及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其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正在讨论、研究尚未作出决定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此以外都将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为该信息和政策的相关制定部门。 凡《规定》第10条中没有明确列出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应当公开的,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公开有关信息。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信息公开的四种形式 公开发行的政府信息专刊和其他报纸、杂志;成都公众信息网和互联网上的其他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等。还可采用便于公众知晓的其他形式。 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在制作、获得或拥有该政府信息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开。 什么是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履行行政职能的组织在其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信息。 天府早报 记者牛绍强实习生周玲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