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纵横:银行卡收费官司无法“喜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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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14: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林海纵 银行打着免费的旗号推销借记卡,这些年来着实吸引了不少消费者。按说大家用借记卡交电费、水费、煤气费,有的人还用借记卡购物消费甚至看医生,银行也从中赚了一笔手续费。偏偏人心不足蛇吞象,一待大伙儿沉迷于用卡的方便而不能自拔,银行便祭起了收费的法宝,这两天一些银行排起的退卡长龙充分表明了消费者的尴尬处境。
既然当初的合同上没说要交费,现在挥起的刀子又雪亮雪亮的,自然有人气愤不过,于是就想起了到法院打官司的法子,比如这两天湖南的一位律师刘大华就以消费者的身份把农行告上法庭,而法院也已立案并宣布择日开庭。当下就有人在报上撰文欢呼,认为“此案的意义……在于它的警示作用:所有企业,无论处于什么层次、什么地位,只要参与到市场经济就应当遵守市场经济法则,否则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与惩罚。”文章的标题看了也颇令人欢欣鼓舞,用的是“喜闻银行卡收费‘闹’上法庭”几个字。 银行卡收费的事闹上法庭,消费者是不是应该“喜闻”,恐怕不能就这么简单认定。从新闻报道的事实看,刘大华律师此次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农行返还已经划扣的10元钱,并支付800元的误工费。从诉讼的理由来看,农行的行为属于“擅自划扣”,并且“拒绝开具收款凭据”,刘大华律师的道理听起来天经地义。 从银行方面看,农行每年至少可以从借记卡收费中获利10亿元,根据最乐观的估计,刘大华打赢了官司并且得到了全额赔偿,银行也只需要付出810元钱的赔偿,而这区区的810元钱仅相当于农行借记卡年费收入的0.000081%。仅以农行的10亿元年费收入测算,如此多的赢利全部用于赔偿的前提是有123万余名消费者提起诉讼,能否有这么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与银行打官司,实在令人怀疑。 从消费者方面来看,由于缺乏相关的集团诉讼体制,刘大华本人固然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其他持有借记卡的消费者却不一定会因为刘大华的获胜而同样获得赔偿。在大多数消费者因为怕麻烦宁可退卡也不愿打官司的前提下,银行从业者尽可以从容备战并且积极应战,与少数的“刺头”消费者的官司无论是赢是输,对于银行的总体赢利而言无足轻重。 垄断寡头从来就不怕消费者的个人诉讼。期望通过消费者的个人诉讼来挽救消费者的群体利益不过是痴心妄想。对于这样的官司,我们实在无法“喜闻”。(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