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出台“中国环境大使”管理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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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17: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 环保总局近日发布通告,对“中国环境大使”的选聘条件、产生办法、行为规范、主要职责、日常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这意味着,我国环保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中国环境大使”有了专门的管理规范。 环保总局在通告中指出,设立“中国环境大使”这一荣誉称号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向全社会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加大公众参与
通告规定,选聘“中国环境大使”不受国别、种族、年龄、职业限制,要求候选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在自身领域有较高成就,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对公众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通告同时规定,“中国环境大使”要维护国家环境保护形象,主动开展有益于环境保护的工作,积极参加环保公益活动,并不得利用这一称号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通告规定“中国环境大使”任期为两年。据介绍,2003年11月,环保总局首次聘任了10名“中国环境大使”。π??源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