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 农民工可办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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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01: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从蚌埠市劳动和保障局获悉,该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到农民工这部分特殊群体。据介绍,按照该局规定,该市企事业单位的农民合同工,在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后,可以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随单位参保连续缴费24个月以上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个人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本报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