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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电规”再做补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0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4月1日起,我省取消向农村居民及其他电力用户收取表损费用等,这是有关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的补充通知中的内容。

  该通知要求,第一,我省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在同价水平上,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城市居民用电继续价外加收每千瓦时0.0018元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第二,对未改造台区仍实行最高限价,将目前的最高限价水平每千瓦时由0.85元降低为0.78元;今后凡农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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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线改造资金到位后,供电部门应立即进行改造并执行同价,改造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三,取消向农村居民及其他电力用户收取表损费用。第四,调整趸售电价分类和水平,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其他类别用电四类,其中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全省执行统一价格,其他类别按趸售电量分4个价区,趸售电价试行期一年。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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