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香港基本法解释草案 经审议后依法表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02:25 北京娱乐信报 | |||||||||
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建议草案经审议后依法交付表决 据新华社电正在北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昨天上午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
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一致认为,香港社会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有关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附件一第七条、附件二第三条的规定进行解释,是履行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庄严职责,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很及时的。解释有利于释疑止争,达成共识,确保香港的政治体制始终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发展,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与稳定。有的委员说,香港社会存在的不同理解涉及对“一国两制”的准确把握,涉及全面贯彻香港基本法,涉及的都是原则性、实质性的问题,而不是细节性问题;有的委员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是香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为了保证有关规定的正确理解和实施,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面来解释。有的委员说,解释有利于消除各界的疑虑、平息争论、形成社会共识,更好地贯彻基本法,保证香港政制的健康发展,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 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进行解释,有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也有充分的法理依据。 这次解释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扎实,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的委员说,解释的整个工作程序符合法定程序,细致而又严密。 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解释草案给予高度评价,建议经审议后依法交付表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