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制5月1日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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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06: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宣布:由该部制定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有关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职工,退休后除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外,还能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一笔收入。(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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