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大使”有了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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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06: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环保总局近日发布通告,对“中国环境大使”的选聘条件、产生办法、行为规范、主要职责、日常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通告规定,选聘“中国环境大使”不受国别、种族、年龄、职业限制,同时规定,“中国环境大使”要维护国家环境保护形象,不得利用这一称号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通告规定“中国环境大使”任期为两年。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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