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纪委下发《办法》 实名举报贪官可奖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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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07:15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海口4月3日电4月1日,海口市纪委发布《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实名举报海口市属各级党政机关、共产党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存在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吃拿卡要、行政工作不作为、严重违纪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最高达3万元奖励。 《办法》指出,凡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奖金奖励。这些
《办法》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按照案件收缴赃款、赃物折款或挽回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来发放,最高限额3万元。无法收回或追缴财物的,酌情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最高限额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