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自“五一”起信息发布有指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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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08:4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顾盈华) 从今年5月1日前,上海市所有政府部门都要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这是记者在昨天召开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了解的消息。 今年5月1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正式实施,这是迄今为止国内省级地方
会议还透露,教育、卫生、建设、规划、房地、人事、工商、劳动保障、民政、水务、质量技监、财政、市政、公安、外经贸等15各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大的政府部门是推进信息公开的重点突破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