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昨开始整治简易电梯 计划到2006年完全消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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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10:04 新华网 | |||||||||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4月1日全市开始整治1400多台简易电梯,将在6月底前强制拆除无改造价值的简易电梯,封停并勒令整改未登记、未强检的简易电梯,无法整改合格的强制报废。到2006年,广州市除工地外将不存在简易电梯。 所谓简易电梯,是不列入电梯范围的一种升降设备,它区别于正规电梯,轿厢里没有运行控制按钮,只用于运货,禁止载人,速度不超过每秒1米,最大提升高度不大于25米。
无门锁无保险仍在运行 记者随质监人员在天河东圃车陂大岗工业区某厂房看到,这里装有一部破烂不堪的简易电梯,电梯本身的轿厢门和每层楼电梯门口的厅门基本都被拆除或撞坏了,门锁也早已擅自拆除,轿厢顶上防止轿厢下坠的平层保险机构也被拆除,电梯所有的制动措施就只能靠电梯外的急停按钮。检查发现,这台电梯的轿厢面积超过规定2.4平方米的限制,而且门锁开关的线路被擅自接在一起,造成电梯门仍在起作用的假象。此外,该简易电梯已3年未强制检验(规定应一年一次)。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部电梯如果整改不合格,将采取强制措施报废拆除,并进行行政处罚,而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可处以5万~20万元最高处罚。质监人员当场在这台电梯贴上封条,限令14天拿出整改方案,并要出示与有资质的厂家签订的整改合同,而整改结束后经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据悉,广州简易电梯共有1400多台,主要分布在企业厂房和仓库,由于操作不当和本身安全系数低,简易电梯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市质监局对简易电梯进行全面整治。2002年6月起安装使用的简易升降设备,不列入简易电梯范围的要强制拆除;而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使用单位也应在15日内报废拆除;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的有停层保护装置的简易电梯则必须停止使用,在1个月内签订整改协议,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无法整改的要责令报废;尚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但不符合要求的简易电梯也要整改,无法整改合格也必须报废。 据介绍,一般简易电梯要整改更换为人货梯或杂物梯需要10万多元,但如果仍是整改为简易电梯,就只能用到2006年。(李婧)(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