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表排定 5月1日前公布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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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10: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4日电 昨天召开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出信息说,上海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间表已经排定,其中今年5月1日前,所有政府部门都要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今年5月1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正式实施。解放日报今天的消息说,这是上海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也是迄今为止国内省级地方政府
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昨天的会议确定的时间表是: 5月1日前,所有政府部门都要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和咨询电话; 5月1日到11月1日,为形成工作规范和重点突破阶段; 11月1日到明年3月31日为完善有关规范和全面推进阶段,各部门将发布第一期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明年3月31日之后力争形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会议还透露,教育、卫生、建设、规划、房地、人事、工商、劳动保障、民政、水务、质量技监、财政、市政、公安、外经贸等15个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大的政府部门是推进信息公开的重点突破口。 此外,信息公开的渠道也将更趋丰富,除了各部门接受信息公开申请外,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社区电子公告牌、市民信箱、政府热线等都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