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新闻应急预案 支持记者第一时间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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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14:54 中国青年报 | |||||||||
山东省济南市近日出台规定,要求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履行好新闻发布的责任,支持记者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让市民在第一时间了解事实真相。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事件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地党委和政府,要履行好新闻发布的责任。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还专门制定了《济南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做了具体规定。《预案》明确规定,当事单位新闻发言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了解情况,尽快向媒体发布新闻。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地的党委和政府,不仅要善待新闻媒体,而且要积极配合、支持各级媒体记者的采访,并及时发布客观、准确的新闻信息。对驱逐记者、隐瞒事实真相、蓄意封锁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作者:郑燕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