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宾县:一农民为一只大鹅进10年班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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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16: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4月4日电(梁书斌、解娟)黑龙江省宾县农民赵喜成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其起因,竟仅仅是因为一只大鹅。 赵喜成,宾县常安乡常兴村张广跃屯人,39岁。他平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小偷小摸。2003年10月11日晚11时许,赵潜入本屯曲长兰家院子,从大棚中偷出一只大鹅。正要离开时,曲长兰听见动静出来察看,见赵偷了自家的鹅,连忙制止并上前索要。赵喜成用
宾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喜成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强行将所盗物品拿走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但被告人赵喜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赵喜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决后,赵喜成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