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部分耗电大户可获临时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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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08:02 半岛都市报 | |||||||||
记者4月3日从物价部门获悉,从本月起至6月30日,湖南省对枯水期停产或开工不足,而在丰水期用电增加较多的部分高耗电企业、移民企业、国有煤矿等企业的生产用电,实行丰水季节临时电价。临时电价的降价幅度分别为每千瓦时降价0.10元、0.08元、0.06元、0.04元四种。对不按时缴纳电费的,将不予执行丰水期临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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