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名注册公司 “隐名投资”留下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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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08:07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4月4日讯(通讯员 王冰 陈伟 记者 郝爱萍)明明自己出资创办的企业,却因申请登记注册时使用了别人的姓名,结果日后资产的归属成了难题。最近,省城一家公司的老板就遇到这样比较典型的麻烦事。 张先生曾是一家公司的主管,三年前,想自己独立出资开办一个特色餐馆,但考虑到公司的同事可能对此有看法,而且程序很繁琐,有些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所以,经别人指点
明明是自己的餐馆岂能让给他人,可营业执照上的名字的确又不是自己。无奈,张先生只好到工商机关坦白了事情的真相。昨天,济南天桥工商分局对这家涉嫌提交虚假登记注册材料的企业开始立案调查。 据了解,造成“隐名投资”的情形大部分都是真正投资人出于某种考虑,不愿或不能出面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公开投资,如国家公务员;还有一些人想借诸如国家对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减免税费等钻空子。 据济南市天桥工商分局企业注册局个体科王吉芬科长介绍,“隐名投资”一方面规避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国家登记信息失去真实性,造成了国家对经济主体的错误评价和政策失灵;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企业的产权不明,极易产生纠纷。为此,工商机关已把这类行为列入重点整治的范畴,营造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编辑:余梁(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