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农民 蹲10年班房只为一只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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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08:21 天津日报 | |||||||||
梁书斌解娟 新华社哈尔滨4月4日电(梁书斌解娟)黑龙江省宾县农民赵喜成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其起因,竟仅仅是因为一只大鹅。 赵喜成,宾县常安乡常兴村张广跃屯人,39岁。他平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小
宾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喜成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强行将所盗物品拿走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但被告人赵喜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赵喜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决后,赵喜成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