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党员干部办酒席不得超过10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08:2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胡传清、记者王文报道:日前,永新规定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要申报审批,大力倡导艰苦朴素、反对奢侈浪费的新风尚。 该县明确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操办酒席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报县廉政办审批,一般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批,操办酒席不得超过10桌,不得分次或变相分次宴请。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交友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