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出台 6月底兑付补贴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0:3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兴文) 让全省农民急切盼望的粮食补贴资金今天划定兑付期限,省政府发布的关于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公告中明确:50%粮食补贴4月15日前到位,5月16日起兑付剩余部分补贴,原则上6月底前兑付完毕。 公告称,全省补贴总额18.52亿元。省对市(地)、市(地)对县(市)分别确定补贴额度。县(市)对农户补贴额度,按农户2003年农业税计税面积、计税常产(菜田常产按旱田常产
公告中所确定的补贴对象为原农业税纳税主体,即原农业税实际交税人,包括原按规定享受农业税政策性减免的应纳税人。 公告中明确了补贴兑付方式及时间。对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乡镇财政所承担。每年2月末前,由乡镇财政所向农民发放当年《粮食补贴通知书》,3月1日开始,农民凭身份证、《粮食补贴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到乡镇财政所或乡镇财政所在村屯设立的发放点领取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原则上在4月末前兑付完毕。农民补贴资金不允许集体代领转付。 2004年《粮食补贴通知书》于5月15日前向农民发放,补贴兑付工作分两步进行:4月15日前开始先兑付部分补贴,以县(市)为单位,兑付的额度不低于总额的50%;5月16日起兑付剩余部分的补贴,原则上6月底前兑付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