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受害者提供有效证据 警方将打击强收"保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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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2:14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实习记者陶乐)本报昨日报道了隆安县那桐镇南隆公路一带的饭店被强收“保护费”的现象后,4月4日当地派出所民警表示,他们将坚决打击这种强收“保护费”的非法现象,同时希望受害者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我们派出所对这种强收‘保护费’的违法活动很重视,已加强警力在该地区巡逻,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并出动警员明查暗访,收集证据。”那桐镇派出所一位姓陆的民警对
作者:陶乐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