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法院为41名下岗职工讨得安置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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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3:44 新华网 | |||||||||
近日,青海省海东中级人民法院门前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吸引了过往群众的目光,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硅铁厂3名下岗 人员风尘仆仆地带着代表41名职工心声的写有“明镜高悬”的锦旗双手奉送给办案法官。职工代表李生海激动地握住法官的 手说:“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们下岗职工的感激之情,你们真是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 2000年5月,民和铁合金集团硅铁厂破产后,经公开拍卖,被县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收
随后,海东供电局将龙腾公司变卖,四十多名职工再一次下岗。为了讨回安置费,下岗职工两次向民和县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申诉仲裁。仲裁委员会分别做出民劳仲调(2002)05号和民劳仲调(2003)第8号仲裁调解书,协议规定 由龙腾公司付给职工安置费六十六万多元。46名职工经申请仲裁后,向民和法院申请执行。因龙腾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职 工一直没有得到安置。2003年8月26日,海东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海东地委转来的46名职工的申请。为了46名职工的 生活,同时也为了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办案法官多次到民和与民和县经贸局、劳动人事局等部门协商,核定需要安置的职工 为41名,需安置费三十八万多元。同时他们清算龙腾公司部分债权,还多次找到海东供电局领导,向他们说明情况,请他们 从龙腾公司变卖款中挤出部分款项用于职工安置。最后,在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下,今年元月,41名下岗职工终于拿到了盼望 已久的安置费。他们为表达感激之情,专程来到海东法院致谢,这才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