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将严厉整治街头医药野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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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3:44 新华网 | |||||||||
还未到4月15日“世界抗癌日”,大量宣传各类抗癌药物的宣传单已经在西宁市各大街道、广场上现身,既造成了 城区环境不同程度的污染,又给西宁市民的正确就医带来了一定影响。 3月30日,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广告监管科工作人员李宗芳。据他介绍,任何单位在 做广告宣传时都必须要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经过审批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工作人员张学全告诉记者,省药监局对于医药宣传广告,在做出审查后都会在其上面加盖“ 青药广审字”的标记,否则就属于违法广告。而记者从大街上收集的诸如“花溪复方斑蝥胶囊”、“多人多生命液”、“吕中 复方斑蝥胶囊”等都没有如张学全所说的“青药广审字”字样。。 对此,省药监局和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将立即出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这种未经审批就擅自作广告的行为 做出相应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