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有待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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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我国司法界多位官员和学者指出,我国15年前颁布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其制度安排难以完全适应今天的现实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加以修改与完善。当前,《行政诉讼法》修改面临五大突破。 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主持召集多位司法界官员和学者,就行政诉讼审判进行座谈。与会者指出,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面临的五大突破是:扩大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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