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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立法听证邀请持不同意见者参加 市民可旁听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1:51 现代快报

  邀请持不同意见者参加,允许市民旁听

  快报讯(记者 赵诚)今后凡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地方立法都要公开听证,政府邀请持不同意见者参加,并允许市民旁听。近日《南京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下发,自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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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门立法,须广听民声。新办法规定,听证会邀请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参加,在会上陈述事实,发表意见。允许普通市民旁听,并设主持人、听证人和秘书。参加听证市民10至20名。

  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市法制办在会前30天,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站发布通知,公布听证内容。报名者须表明自己观点。听证会20天前,根据报名人数,按持不同意见的发言者大致对等原则,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并公布。

  市法制办还可指定或直接邀请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专家学者等参会。会前15天,发出出席通知,并附法规草案文本及上位法等材料。旁听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市法制办确定后提前3天通知。

  新规定对听证程序作出严格要求,明确持不同意见者均有平等的发言权。如持同一意见者较多,可由各方推选代表发言,或提交书面材料。听证参加人可在会后5日内查阅听证笔录,认为笔录有差错或遗漏的,有权要求补正。旁听人员可在会后提交书面意见。有关听证会争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将形成听证报告书,提交市府常务会议审议。

  新闻附件:南京今年计划制定8件政府规章,还有7件调研项目。内容包括: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行业协会管理办法、长江岸线资源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场地管理规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学前教育办法、制止仿冒名牌产品暂行办法、土地储备办法、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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