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占用良田百余亩的度假村项目竟无审批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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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2:3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一木)时值赵县“梨花节”,作为赵县“重点工程”之一的“世外桃源”度假村,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竟然开工上马。该项目号称投资8600万元,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引起多方不满。 昨天,记者来到“世外桃源”度假村建筑工地进行了采访。建筑工地地处赵县姚家庄村村南的一片梨园内,正在建设的楼房名称为“‘世外桃源’度假村之餐饮服务中心”,中
正在围观规划图的村民告诉记者,餐饮中心去年8月份开始建设,占地约10亩,在路对面的常信村还征用了30多亩梨园,砍倒了数百棵梨树,地已经平整完毕。这些村民纷纷反映,这个旅游景点建设毁了这么多好端端的农用地,太可惜了。 当日,记者见到了石家庄三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姚志勇及其法律顾问。他们向记者表示,这项工程是县里的“重点工程”之一,奠基建设时有关县领导也曾出席。工程是经县市有关部门审批过的,鉴于正在和施工建筑单位打官司,所以有些批件不能向记者出示。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注册资金140万元,公司驻地是建筑工地附近的一个砖砌小平房。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赵县建设局采访时,该局一位主管人员表示,听说过有“世外桃源”度假村这个项目,但工程未经过县建设部门的规划审批,没有建筑施工许可证,是县领导协调的项目,有关领导还专门嘱咐过,任何职能部门不经允许,不能到该建筑工地进行检查。 记者向省建设厅就此事进行了咨询,一位工作人员说,作为施工建设的工程,必须有建设部门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才能进行施工,否则属于违法建筑。石家庄市规划局一位处长说,占地100余亩的大工程,应该有县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方可开工。度假村作为使用耕地的项目,应当有当地土地部门的土地使用证。但记者就此询问赵县土地部门时,工作人员却说不知道有这个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