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派出所联合解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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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2:44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王楠)昨天,西城区辖内的10个街道的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始实施联合解决群众纠纷的制度。作为解决基层群众轻微矛盾的一种新尝试,这一制度将陆续在全市推广。
联手调解群众纠纷的创意是西城丰盛街道司法所首先提出的。去年11月27日,西城丰盛街道开始实行治安纠纷、民间纠纷由司法所和派出所联合调解。两名人民调解员和两名治安民警一起办公,处理群众纠纷。 据丰盛司法所所长华志芳介绍,基层发生的矛盾,一类是民间纠纷,另外一类是治安纠纷。今后,通过联合接待室这个机构,属于民间纠纷的,由调解员进行即时调解;属于治安纠纷的,由民警进行处理。情节轻微、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纠纷,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而不必再在法院或者其他机构之间奔波。 按照西城区委的要求,7月底前,西城区辖的10个街道的司法所和派出所联合接待室必须全部对外开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