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竟然开溜 制售假货还想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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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2: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租房开店,到期不付租金还开溜;制假售假,经营遇上麻烦竟起诉。日前,歙县法院依法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两位私营业主进行了强制规范,给他们敲了一次警钟。 2000年5月16日,吴某与歙县行知小学签订一份租赁协议,租赁该小学店面200平方米经营餐饮业,双方就租金、水电、租期等事宜达成协议。2003年7月25日,吴停止经营。除已
余杭私营企业主邹某与歙县个体户殷某夫妇在杭州相识,双方口头谈及油漆买卖事宜。2000年10月至翌年12月,邹向殷供应两种牌子的油漆7次,计货款108034元。殷提出油漆有质量问题,销售有损失,欠邹货款68140元不予支付。邹起诉至歙县法院,称他与殷某夫妇之间按交易习惯进行买卖,就油漆质量、价款、履行地等内容口头约定达成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殷夫妇不守信用,拖欠货款,应负清偿之责。 歙县法院审理查明,邹在杭州开办的个体涂料厂经营范围为“内外墙水性涂料制造”,其销售的这两种油漆均是在没有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伪造产地和厂名、厂址自行生产的产品。歙县法院依法认定,邹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超越经营范围,生产的油漆为假冒产品,其销售行为非法,不受法律保护。邹与殷夫妇达成的口头协议无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邹某的诉讼请求,并作出民事制裁。 (洪锋 叶国强)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