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乞讨人员看病政府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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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3:08 新京报 | |||||||||
陕西宝鸡按照先收治病人,后统一结算费用原则,对患病乞讨者给予医疗救治 新京报讯据《西安晚报》报道陕西宝鸡市政府日前出台了一项新政策,从今往后,流浪乞讨人员看病将由政府埋单。此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拨款,使流浪乞讨人员在患病后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据了解,国家从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救助管理制度以来,宝鸡市救助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使宝鸡市区上千名流浪乞讨人员得到了及时救助。然而,由于资金问题得不到落实,对患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只能在救助站的卫生所实施救治,使他们往往得不到较好的治疗。 近日,宝鸡市政府决定,由该市卫生局、民政局协调市区有关医疗单位,按照先收治病人,后统一结算费用的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患病者及时给予医疗救治,不得以费用问题拒绝接诊。同时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特殊的精神病患者,还指定了专门医院进行接诊。所有医疗费用,最后将由宝鸡市财政局统一结算。(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