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落户成都手续不麻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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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4:11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吴渝)昨(5)日,省人事厅出台《关于办理2004年 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接收入 户的通知》,凡在成都市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均可在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入户手续及人事代理服务。 用人单位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外企驻蓉机构等非国有企业;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其它符合成都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单位。 接收单位向人才中心领取《关于申请办理应届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并委托办理人事代理的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至省人才中心。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委托存放档案后,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到人才交流中心,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接收入户等有关手续。 投亲靠友入户的毕业生,办完全程人事代理手续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入户的有关手续。 需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的毕业生,办完全程人事代理手续后,持毕业证原件(人才中心留复印件)、身份证照片(三小一大四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身高、血型等到省人才交流中心,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办理有关入户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