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馆替政府贷款抵“嘴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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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4:15 天府早报 | |||||||||
吃饭付款,欠债还钱,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是在四川省井研县门坎乡却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乡政府欠了当地三家餐馆的吃喝款还不上,经协商三家餐馆替乡政府贷款抵债,不料几年过后三家餐馆业主自己却成了被告,面临着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困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三年赊账17500多元
在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门坎乡门坎街道上,有三家小餐馆,过去几年一直是乡干部接待县里和其他乡镇来人吃饭的地方,三家小餐馆的业主分别是曹中洪、邹兴华和潘淑明,他们至今都还保存着门坎乡干部在他们餐馆用餐后记下的吃喝账。 在这些账单上,有县政府、县纪委、县政法委来人检查工作时吃的,有县组织部来人考察领导班子时吃的,有招待县财政局、县交通局的,还有乡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庆祝教师节、乡选举、调整土地、研究生猪发展开会时吃的,金额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从1996年到1998年,门坎乡政府在三家小餐馆欠下的吃喝款累计有17500多元。 贷款偿还吃喝债 1998年春节前,曹中洪、邹兴华和潘淑明都找到了乡政府要求结账还钱。经过协商,由三家业户自己以个人的名义到信用社去替乡政府贷款来抵自己的债。1998年1月门坎乡政府分别和三家业主签订了贷款协议。2001年3月,门坎乡干部换届调整,书记、乡长、乡财税所所长陆续调离门坎乡,此时,三业主与乡政府重新签订协议。 到了2003年8月,本以为贷款已经和自己没什么相干的三业主却突然接到了门坎乡信用社的催收借款通知单,要求他们偿还当年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截至2003年8月20日,除去门坎乡政府已付的5000多元利息,三家业主贷款本息累计已达31000多元。 现任乡长坚决不还钱 门坎乡现任乡长黄云东表示,我现在作为这一届政府的领导,对过去产生的债务,应该说是该政府承担的,还要承担,但是由于现在这种财政体制,乡级政府现在没有这笔资金偿还这个债务。钱,天上不落,地下不生,只有慢慢想办法吧。通过发展,通过向上争取资金,除此之外,你把我吊起来打,也拿不出钱来。话虽然这样说,但是,门坎乡书记、乡长也承认,现在每年仍然有2万多元的招待费。 记者在当地的采访,引起了井研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就在记者离开井研县的第二天,县委县政府责成门坎乡立即筹款还债,并在全县27个乡镇排查,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但是要从更大的范围解决这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恐怕就不是一时半会的问题了。 (央视·焦点访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