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制五一起试行 退休可获养老保险外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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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5:11 重庆晨报 | |||||||||
据中央电视台5日消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宣布:由该部制定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同时,1995年颁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废止。 有关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职工,退休后除了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外,还能从本人所在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一笔收入。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