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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强驱绝食静坐学生 马英九严词谴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0:49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台北消息:台北市长马英九昨日认为“警政署”强制驱离“中正纪念堂”静坐学生是“小题大做”,让台北市大感错愕;他强调,“警政署”有更多该做的事,例如查明枪击事件,而不是把警力用于驱离学生,如此执“法”不但不尊重地方当局,也不符合比例原则,有违“法”之嫌。

  马英九昨日答复媒体询问表示,静坐学生没有妨碍交通,没有制造很多噪音,而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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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不多,犯不着大动干戈驱离;先前他已明白要求警方“不要碰学生”,“警政署”却仍下令强制驱离,不但不尊重地方,而且“有违法之嫌”,他对此非常不满意。

  马英九说,10多年前的野百合学运,学生在“中正纪念堂”静坐长达1个多月,他还曾代表台北市前往探视,台湾在一定范围内应容许这类活动,不应动不动就驱离,“民进党执政后,做法上比国民党还要保守、严格”,他认为这么做完全没有必要。

  他进一步指出,前民进党主席林义雄带领支持者在依“法”不许集会游行的“行政院”周边绕行、静坐,未见“行政院”、“警政署”采取动作,学生在“中正纪念堂”静坐却遭强制驱离,他不明白“行政院”为何“对林义雄这么厚待,对学生这么亏待”。

  马英九4日深夜特地前往“中正纪念堂”探视一度遭到驱离的静坐学生。马英九表示,“警政署”在执行驱离时,才临时通知台北市已经“代为执行”。不过马英九强调,执“法”应有比例原则,只要在不影响治安、交通和安宁之下,人民有集会结社的自由。马英九说,集会游行是人民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原则属于“许可制”,并非“警察特许制”,行政机关应该了解这一点。

  又讯“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5日指出,已行文台北市审慎考量“4·10”集会批示,如果马英九批准集会游行活动,就必须负起全部政治责任,能够让活动和平理性落幕,为了避免冲突,更改集会地点也是可行方案之一。

  对于“行政院”的要求,台北市长马英九5日严词拒绝。他说,是否核准集会游行属地方权责,地方会考量相关因素,由“警察局”依集“游行法”做最后决定,“行政院要求台北市审酌,我们愿意审酌,但它不能要求我们撤销,它没有这个权限”。他认为,相关责任应依“法”论断,不能集会还没办,就“先扣我们责任,这非常不妥当,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马英九进一步指出,3日在“中正纪念堂”集会,主办单位下午5时30分就宣布散会,群众后来跑去广场确属违“法”,但先前的集会已结束,主办单位责任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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