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开发票 举报可获奖50或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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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1:36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从4月1日起,凡是销售单位拒绝开具发票的,消费者可向福州市国税局进行举报,查实后消费者可获得50或100元的奖励。这是记者昨日从税务部门获知的。 消费者可以向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晚间拨打电话3311004),也可采用书信或上门等方式向市国税局或当地国税机关举报,国税机关会为举报人保密。国税机关接到举报后,若投诉人在现场等待处理的,一般在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若投诉人不在现
本报记者 帅斌彬/通讯员/魏文忠/康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