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规范公务员行为 被有效投诉三次者将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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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3:14 新华网 | |||||||||
昨天(4月5日),东城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了本市首个行政投诉分中心。今后,东城区的广大群众和各企业对区内各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有了专门的投诉渠道。依据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东城区国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该区公务员一旦受到群众三次有效投诉,将被轮岗或降职。 该《暂行规定》对东城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
行政投诉分中心主要负责受理与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市政管理、公安交通及不文明执法行为等方面相关的举报、投诉和咨询。受理投诉的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在接到当事人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记者胡建礼)(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