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百万以上大案16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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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3:28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曹永东通讯员殷文煊)昨天下午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召开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出席。据悉,近六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2件63人,其中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大案16件(千万元以上大案2件),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1人,其中厅(局)级干部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
在查处的这些案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挪用等职务犯罪的案件有45件,占75%。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天津市某供销公司龚某挪用巨额公款案。龚某在任职期间,将公司提供给他完成创利、创汇指标的3600余万元资金挪作自己使用或营利活动。龚某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某证券交易所营业部保证金清算员孔某挪用巨额公款案。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间,孔某利用掌握的公司电脑部密码进入电脑,以虚增的方式将客户保证金沉淀资金转移其个人掌握的账户中,然后用于股票交易,先后挪用公款31笔,共计人民币847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