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调整干部政策 "聘用制干部"称谓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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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3:53 新华网 | |||||||||
记者昨天(4月5日)从市人事局获悉,《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市人事局同时下发了《关于调整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本市将不再使用“聘用制干部”称谓,逐步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上岗。 据了解,按照《办法》规定,本市试行聘用合同制的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应当遵循按
按照《通知》,今后各单位将不再办理“聘用制干部”的审批和续聘手续,也不再使用“聘用制干部”称谓,逐步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上岗。对于《通知》下发前已经办理“聘用制干部”审批手续的人员继续聘用至聘期结束,聘期内的人员在办理调动工作手续时(含外地调京)仍按原规定办理。(来源:京报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