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富等8名疑犯涉嫌杀害亿万富翁周祖豹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5:19 法制日报 | |||||||||
本报曾多次报道的温州亿万富翁周祖豹被杀案的侦查工作又有重大进展。今天上午,浙江省温州市有关机构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涉嫌故意杀害周祖豹的杨金富等八名犯罪嫌疑人,已于4月1日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经依法审查查明:1998年3月,被告人王伟坚、
2002年11月左右,被告人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因周祖豹多次上访要求追究他们故意伤害周建波致死而产生杀害周祖豹的故意。经预谋议定,由杨金富组织杀掉周祖豹,事后由王伟坚、屠金安资助杨金富人民币50万元。在王伟坚向杨金富提供人民币10万元后,杨金富纠集被告人杨加富、朱智金、余存军等人,购买了作案的面包车和杀人凶器,并经过多次踩点,于2003年2月12日上午在周祖豹的老家乐清市蒲岐镇北门村,用杀猪刀等凶器将周祖豹乱捅致死。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朱智金为索回投资款而结伙持械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又共同预谋杀死一人;被告人杨加富、余存军、林玉薇共同参与故意杀人;被告人杨瑶信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杨加富、朱智金的刑事责任;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余存军、林玉薇的刑事责任;应当以窝藏罪追究杨瑶信的刑事责任。(记者陈东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