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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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6:32 北京日报 | |||||||||
阳春三月,天府花开。一起特大水质污染事故,却使长江上游美丽的沱江变成了一条哭泣之河。四川一家大型化肥厂违规技改并试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氨氮含量超标几十倍的废水随滚滚江水倾泻而下,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沿岸百万群众生活用水被迫中断,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国家环保总局对这起事故的定性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
【新闻回放】2月16日,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川化股份”)所属第二化肥厂(下称“川化二厂”)二车间水解、解吸装置的两台给料泵发生故障,导致含高浓度氨氮的尿素工艺冷凝液排入沱江的支流毗河,一直持续到3月2日,其间共排放纯氨氮2000吨。 事故发生后,记者沿江而行,但见江水黑黄发臭,许多地方泛着白色泡沫。江面回水处、堤坝边,到处漂浮着死鱼。在简阳石桥电站的出水口,一条半米长、重约10多公斤的鲢鱼肚皮朝天,悲壮地漂在江面上。电站职工说:“我们在这里工作近十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鱼被毒死。” 在受污染地区,人们焦急地寻找干净水源。随处可见群众用扁担挑水,用水桶提水,用瓶子背水,用三轮车拉水。在简阳市郊,一处曾为牲畜水源的泉水前,排起了几十米长的队伍。沿江大批工厂、饭店被迫关闭。 沱江养鱼户欲哭无泪,他们用网箱养的总共50万公斤鱼一夜之间几乎全部死光。沱江生态环境更遭到灾难性破坏,当地水产部门的结论是,沱江受污染段水生动物重新恢复至少需要5年时间。 【采访手记】截至3月底,经多方努力,沿江3市县恢复从沱江取水。但是愤怒情绪仍在不少群众中间存在,他们想知道,这场大祸究竟是谁的责任? 几经周折,新华社记者采访到了与此有关的几位关键人物,基本廓清了事故的真相。 是“人祸”而不是“天灾” 四川省环保局污控处处长方元:川化二厂没有按法规在技改前向环保部门申请,擅自投入试生产,中间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出事后企业既没有向环保部门报告,也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到3月2日污染源被强制切断时,严重超标排污已经持续了近20天。 沱江正处于枯水期,流量只有往年的一半,中游有5个水电站,都蓄水发电,水流缓慢,因此氨氮逐渐富集,越聚越多。多种因素加在一起,造成了这次特大事故。 【采访手记】设备故障、江水流量小也许算“天灾”,然而在其背后,我们又一次看到了“人祸”的阴影。国家规定,在河流枯水期,排污企业应“限制生产,减少排放”,川化集团却背道而驰;排污企业调试生产前要向环保部门申请报批,并在其监管下试生产,而川化集团也没有这么办。 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这次事故主要责任在企业。2月中旬设备出了问题,如果立即停车检修,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污染,而工厂一直没有停车。3月3日省里召开紧急会议时,川化集团的负责人还在讲,那套设备是花1.2亿元从日本进口的,不继续运转设备就要损坏,损失很大。 排污出现异常,假如有实时监控设备,也能及早制止。我们要求所有大型工矿企业都安装计算机环保监测系统,和省环保局联网,川化却没有安装。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要求川化集团在3个月内把在线监测装置装起来,川化仅用3天就装上了。3天就能装上,原来干什么去了?这说明企业领导层思想认识有问题,不重视环保工作。为什么不重视?因为装这些装置要花钱,企业总是不愿意掏这个钱,几十年这么排都排惯了。 更严重的是,企业对事故长时间隐瞒不报。他们厂那个环安处一直在制造假数据上报,3月2日还拿出一套假数据给环保局检查组,说排放达标。出事原因如同“泰坦尼克”川化集团董事长、总裁谢木喜:2月16日晚,环保装置的给料泵坏了以后,工人打电话向车间副主任请示,这位副主任指示把环保装置停下来。按理说,停了环保装置,整个生产系统都得停下来,可是他对整个系统没作处理,也没到现场,第二天才向上汇报。第二天车间主任接到汇报,也没有及时处理。直到2月23日,二厂开例会时问题才反映出来。当时主持会议的工艺副厂长认为,应由管设备的领导去解决,管设备的副厂长就在会上,他也没去处理。 2月27日二厂又开了一次会,川化股份的一个副总经理参加了这个会。现在,二厂的工艺厂长和尿素车间主任都说在会上就把事故提出来了,而那个副总经理却说他没有听到。那个会议对这事没有作出任何决定。我自己是3月3日环保局找上门来才知道这件事的。 发生故障时正处于技术改造和正常生产的交接阶段。车间里既有负责技改的人,也有正常生产的人。正常生产的人认为应该由负责技改的人修,负责技改的人认为应该由正常生产的人修。企业内部的监测系统也没发挥作用。公司环安处例行抽查已发现排放异常,可是没向上级反映。 【采访手记】92年前震惊世界的“泰坦尼克”号冰海沉船事故,就是一天内5次连续失误造成的,不幸,沱江污染重演了这种悲剧发生的全过程。粗略算来,企业至少有6道环节可以制止事故的蔓延,但每道环节的把关者都没有尽职尽责。 环保监测“两本账”为哪般 【采访手记】企业的基层环保工作人员为什么要造假?这对他们个人有什么好处吗?记者找到了川化股份环安处处长何立光,他已被停职。 何立光:长期以来,川化股份对污染的监测都是“两本账”,一是监测原始数据,反映真实排放情况,供企业内部掌握;另一个是经过整理的数据,也就是外报数据,给环保部门看。这不是我当处长才这么干,而是一直沿袭下来的,我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的前一任,都是这么干的。 这个情况公司领导都知道,至少股份公司领导知道。这种事要是没有上面领导认可,下面绝对不敢干。 关于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我们环安处反映了很多年,打了多次报告。当然,装这个东西要花钱,可是花钱的是企业而不是我,我为什么不反映?2001年以来,环安处书面向上反映了三四次,口头反映无数。但是装不装决定权在企业领导,不在我。 政府有关部门该承担什么责任 【采访手记】采访至此,记者心里还有另一种疑问:政府有关部门在这次事故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川化二厂超标排污长达20天,环保部门竟一点都没有察觉?川化集团这样一个位居四川省化工行业前5名的大型企业,长期没有排污监测装置,环保部门怎会不知? 方元:现在我们的监测还比较落后。国家规定,对主要河流断面每年要进行4次例行监测,从去年开始,四川省对岷、沱两江实行每月监测一次,已超过国家规定要求了。2月上旬对沱江中游进行了一次监测,而事故发生是在中下旬,正好错过了监测时间。 至于在线监测装置,国家有关法规只规定“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确定的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单位”必须安装,对“总量控制”没有具体规定,很难确定一个企业是不是“总量控制”单位。深究起来,如果一个企业不装此类装置就处罚它,我们底气还不太足。 【采访手记】谢木喜谈到的另一个情况引起了记者注意。他说,川化股份的生产废水排污不是直接排进河里,而是先排到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是不是污水处理厂对川化二厂的废水没有处理就直接排走了?记者来到青白江污水处理厂,并受到了热情接待,因为厂长李航正急于澄清事实。 李航:我们厂主要接收5家企业排放的污水,其中包括川化。2月23日凌晨,我们闻到污水有刺鼻的气味,氨味很重,一检测,氨氮含量严重超标,最高达到2000多毫克每升。我们是用微生物手段处理工业废水,这对接收的污水有一定的要求,比如氨氮,含量一般要在80毫克每升以下,超过这个标准就处理不了,生物系统就会遭到破坏。 当时赶紧采取应急措施,先把污水抽到旁边的沟里,让它先自然挥发,这叫“吹头发”,降低一部分氨氮含量,再排走。可是实际效果不大,沟里只能存几万吨水,8个小时就满了。上头的水源源不断地过来,我们这边只好源源不断地放出去。23日当天我们就向青白江区环保局反映了,他们也来看了,但是后来他们做了些什么工作,我们就不知道了。 他们在隐藏什么如果青白江区环保局2月23日就得知事故发生,却直到3月2日都没有反应,那就是瞒报,至少也是严重迟报事故。记者立刻赶往青白江区环保局。在这里,我们碰了一鼻子灰。青白江区环保局的墙上贴着个牌牌:值班局长赖建能。记者提出采访赖局长,但是局办公室一位姓古的工作人员把我们拦住了:“局长下乡去了。” “其他领导也行啊!”我们说。 “其他领导也都下乡去了。” 我们请他给局领导打个手机,转达我们的来意,他却一动不动。最后他终于起身离开房间十多分钟,回来后说,局长手机没电了,打不通。 我们离开青白江环保局时,门卫邓大爷说:“局长来了,肯定没有下乡。从出事以来他们一直在局里。” 更令人忧虑的…… 【采访手记】这次事故确实严重,但是在采访过程中听到的一些情况,却使我们的忧虑远超出了这次事故本身。 谢木喜:据我们了解,完全按照国家标准排污的化工企业是很少很少的。全国化工企业都做不到“达标排放”,只能做到“正常排放”。氨氮排放量,国家标准要求在60毫克每升以下。说实话,按我们自己掌握的标准,120毫克每升以下就是正常排放。 方元: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法律规定,对污染企业处罚上限是100万元,他污染得再重,你也只能罚他100万元。像川化股份这样年利润达1亿元的大型企业,罚100万元算不了什么,这造成企业守法的成本远高于违法成本。 李航:很多污水处理厂运转面临困难,主要是资金问题,收费收不上来。比如川化集团,按它的用水量,每年应该交近2000万元,实际我们只收450万元,就这些钱还交不齐。据我所知,不少污水处理厂只是个摆设,污水来了,不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进江里。(据新华社成都4月5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李柯勇丛峰 刘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