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一村主任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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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1:56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周晓刚)延庆县井庄镇莲花滩村村委会主任方淑民将7052元的特困户救助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据为己有。昨天,延庆检察院查明方淑民涉嫌贪污的有关事实后对其审查起诉。
反贪部门查明,2001年至2003年期间,方淑民利用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为该村沈兰等6户村民领取延庆县民政局发放的特困户救助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危房维修补助款之机,侵占了其中的7052元。 据介绍,被方淑民侵吞救助金的这6户村民的贫困状况令人吃惊———其中一家男主人身患“肌无力”,两个女儿因为经济原因即将辍学。另外一位受害人则是一位77岁的孤寡老人,家中连一件超过10元钱的物品都没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