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商标案和平收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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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1:56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杨文学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文学)北京东风润滑油有限公司状告十堰东风汽车油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索赔1000万元的案件,日前经市一中院调解,双方和平收场。北京“东风”得款290万元,并承诺将其在“润滑油、润滑剂、润滑脂”等商品的注册商标转让给十堰“东风”。
2000年11月28日,北京东风润滑油有限公司取得“润滑油,润滑剂,润滑脂”等商品的“东风”注册商标专用权。2002年6月11日,在北京西郊汽车配件城,北京“东风”买到十堰“东风”生产的标有“东风”商标的润滑油产品。2002年7月4日,北京“东风”将十堰“东风”送上法庭,并索赔1000万元。十堰“东风”则表示,他们是经授权使用东风汽车公司在汽车类别上的“双燕图”和“东风”驰名商标的,对该商标的使用是善意使用。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北京“东风”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