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祸”让沱江欲哭无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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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2:05 齐鲁晚报 | |||||||||
———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调查 持续排污 无人过问 四川省环保局污控处处长方元介绍,2月16日,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川化股份”)所属第二化肥厂(下称“川化二厂
沱江正处于枯水期,流量只有往年的一半,水流缓慢,因此氨氮逐渐富集,越聚越多。多种因素加在一起,造成了这次特大事故。 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说,这次事故主要责任在企业。2月中旬设备出了问题,如果立即停车检修,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污染。到3月2日污染源被强制切断时,严重超标排污持续了近20天。 排污出现异常,假如有实时监控设备,也能及早制止,而长期以来,川化集团却一直没有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事故发生后,川化集团仅用3天就装上了。“3天就能装上,原来干什么去了?”刘晓峰说, 更严重的是企业对事故长时间隐瞒不报。事故发生后,川化股份环安处一直在制造假数据上报。甚至3月2日在检查组面前还拿出一套假数据来,说排放达标。 企业监管 形同虚设 川化集团董事长、总裁谢木喜这样描述了事故经过:2月16日晚,环保装置的给料泵坏了以后,工人打电话向车间副主任请示,这位副主任指示把环保装置停下来。可是他对整个系统没作处理,第二天才上报。第二天车间主任接到汇报,也没有及时处理。 直到2月23日,二厂开例会时问题才反映出来。当时主持会议的工艺副厂长认为应由管设备的领导去解决,设备副厂长也在,他也没去处理。 2月27日二厂又开了一次会,川化股份的一个副总经理参加了这个会。那个会议对这事没有作出任何决定。 公司环安处例行抽查已发现排放异常,可是一直没向上级反映。 排污监测 两个“账本” 企业的基层环保工作人员为什么要造假?已被停职的川化股份环安处处长何立光说:“长期以来,川化股份对污染的监测都是‘两本账’,一是监测原始数据,反映真实排放情况,供企业内部掌握;另一个是经过整理的外报数据,给环保部门看。这不是我当处长才这么干,而是一直沿袭下来的。” “这个情况公司领导都知道,至少股份公司领导知道。这种事要是没有上面领导认可,下面绝对不敢干。” “再一个,企业环保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还不一样,如果查出排放超标,地方环保部门可以让企业停产整顿,而我们怎么可能让企业停产?我们只是为生产部门服务。” 政府监督 漏洞百出 川化二厂超标排污长达20天,环保部门竟一点都没有察觉? 方元解释说,现在监测还比较落后。国家规定,对主要河流断面每年要进行4次例行监测,从去年开始,四川省对岷、沱两江实行每月监测一次,已超过国家规定要求了。2月上旬对沱江中游进行了一次监测,而事故发生是在中下旬,正好错过了监测时间。 在接收川化二厂工业废水的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厂长李航告诉记者:“我们厂主要接收5家企业排放的污水,其中包括川化。2月23日凌晨,我们闻到污水有刺鼻的气味,氨味很重,一检测,氨氮含量严重超标,最高达到每升2000多毫克。23日当天我们就向青白江区环保局反映了,他们也来看了,但是后来他们做了些什么工作,我们就不知道了。” 如果青白江区环保局2月23日就得知事故发生,却直到3月2日都没有反应,那就是瞒报,至少也是严重迟报事故。记者立刻赶往青白江区环保局,不料却碰了一鼻子灰,局办公室一位姓古的工作人员以“领导下乡去了”和“手机没电”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谢木喜认为,青白江环保部门的监测疏漏,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据新华社成都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