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个司法所将建到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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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2:0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红)3年内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有条件的地方,必须有3—5间办公场所,然后通过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配齐配强所内专职调解人员。这是记者近日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得到的消息。 省司法厅厅长张春富说,届时,将有2000多个司法所建到社区,数千司法所专职人员负责民调工作,从而使众多的民间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纠纷的萌芽状态。
据了解,为努力减少因民间纠纷化解不力而导致的刑事案件,省司法厅决定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并为此研究制定了《2004年—2005年全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到2005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并保证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数和专职专用,基本摆脱原来乡镇(街道)司法人员兼职工作的状态。 按规划要求,凡进入司法所的人员,必须参加司法考试,并按每所3名公务员的编制、明确司法人员数量、待遇、学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人员;然后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执法公示制,对不具备司法行政工作基本素质的人,要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及时调整,违法违纪的责令其辞职,严重者要追究其法纪和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对司法所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司法所所长的轮训每年不少于15天,对司法所人员的轮训每年不少于10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