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总公司收"不可预见费"被工商部门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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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2:1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东洲)日前,石家庄市供水总公司因在经营活动中预收“不可预见费”而受到市工商局调查。工商部门初步查明,市供水总公司预收“不可预见费”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属于乱收费行为。 据工商部门介绍,近期接到有关单位举报称,市供水总公司在用水单位要求供水时,收取数额不小的“不可预见费”。工商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收取“不可预见
石市供水总公司同时承认,收取“不可预见费”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工商部门初步查明,供水总公司2002年实际收取“不可预见费”297572元,2003年实际收取“不可预见费”173457元。据工商部门介绍,目前,石市供水总公司收取“不可预见费”案情已基本清楚,他们将责日下发“处罚通知单”。另据了解,近期,工商部门将针对垄断行业乱收费的行为,发起一次大规模的查处活动,对于此种行为,他们将坚决予以打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