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用地今起登记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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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2:38 新京报 | |||||||||
逾期不交将被停止办理项目用地的协议出让手续 新京报讯 (记者谢炜)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房管局)昨天发出公告,要求对本市历史遗留的项目进行登记备案。 国土房管局负责人介绍,凡在今年1月9日前,已经取得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或规划部
登记表可在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要求建设单位填写盖章,并从今天起持登记表及登记表所列相关材料复印件到国土房管局申请登记。(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