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税案靖军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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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3: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昨天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责任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有期徒刑3年。 偷逃税款
共计6679069.6元 偷税行为 靖军负有直接责任 伪造凭证 公司已构成偷税罪 从轻处罚 偷税款判全部补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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