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实行“一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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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3:4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推出刑事案件提讯、提解、换押“一证通”制度,代替以往提讯、提解、换押“三证”,建立了预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 据悉,超期羁押在过去是刑事诉讼中的“顽症”,严重侵犯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多次就超期羁押现象进行了清理,但由于现行羁押制度在提讯、提解、换押等方面存在漏洞,“前清后超”“边清边超”“久押不决”等现象屡禁不止,从而造成了不良社
为了保护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羁押制度,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结合办案,于去年11月推出了刑事案件提讯、提解、换押“一证通”制度,以代替以往提讯、提解、换押“三证”。区政法委还对此作出决定,从2003年11月1日起,全区各相关部门的提讯、提解和换押证不再 适用,统一实行《刑事案件提讯、提解证》。据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洪梅介绍,《刑事案件提讯、提解证》具有法律文书性质,也是进行提讯、提解和换押的唯一有效凭 证,更是一张严格记录刑事诉讼办案期限的“晴雨表”,使检察机关对超期羁押的监 督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记者徐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