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市厅级党政“一把手”将由省委全委会票决产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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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3:5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成都4月6日电(记者张伟)中共四川省委日前决定,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省委管理的干部一律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厅局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省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提交省委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去年以来,四川省委在总结一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四川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的暂行办法》《四川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
据四川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委日前的决定把票决干部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过去的“下一级党政正职”扩大到包括机关厅局一把手在内的所有“重要干部”;层次进一步提高,由过去的票决“县级党委、政府正职”提高到“市厅级党政正职”;并明确规定市厅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都要由省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