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人损失谁来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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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4:00 重庆晨报 | |||||||||
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是一次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受到影响的人数多达百万,工商企业上千家。对事故造成的巨额损失如何赔偿,一时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经济损失超过亿元 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在接受采访时说,事故最终造成的损失还在调查中,但目前可以
川化集团赔得起吗 川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川化股份”)2003年年报显示,公司总资产约18亿元,销售收入约10亿元,利润8800多万元。 川化集团董事长、总裁谢木喜说,如果真要企业全部赔偿,川化就要倒闭了。 是否应该“另眼相待” 谈及赔偿,所有人都逃不开川化集团“国企”地位的问题。四川省目前对赔偿问题有不同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所有损失都要由企业赔偿。 刘晓峰的意见是:“养鱼等直接经济损失,企业要赔偿;还有一些为缓解经济损失而进行的直接服务,也要给予一定赔偿,但不是全面的。” 对于水电站,“要区别对待,如果电站是国有企业,那就算了,就当作贡献了;如果是私企和外企,就再商量吧,要作些适当的赔偿。” 刘晓峰强调,这是他个人的想法,不代表省政府的意见。 刘晓峰说:“川化惹了这么大的祸,处分它是应该的,依法办事是对的,但是这个企业是国家的企业,不能一杆子打死。企业倒闭了,对国家和人民有什么好处呢?” | |||||||||